微评|功能性自动驾驶汽车所需的监管“导航”

随着无人驾驶技术的不断发展,功能型、方形的无人驾驶汽车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目前,全国范围内对该类型自动驾驶汽车尚无统一的资格要求。尽管很多地方都出台了允许自动驾驶汽车上路的政策文件,但对于自动驾驶汽车的定义却没有统一的标准。 (中国之声1月6日报道)功能性无人驾驶汽车算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如果发生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这些问题尚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在确定责任、调整赔偿时容易产生责任转移纠纷,受害人的权益和合法利益难以得到保障。科技日新月异,监管必不可少。功能型自动驾驶汽车的健康发展需要借助法律法规筑牢安全防线。制定自动驾驶汽车法规既要解决当前挑战,又要着眼长远发展。首先,加快专项立法进程,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明确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属性、道路条件、准入标准、监管机构等,让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二是构建规范清晰的全链条责任体系,区分不同情况,合理界定生产者、经营者、被保险人的责任标准,使受害人能够及时得到赔偿。同时,我们推进“技术合规”和“数据溯源”,为事故溯源提供可靠支撑。自动驾驶是未来出行的重要方向。只有用法治的力量规范发展、保障发展CT创新不仅能释放技术红利,还能维护安全,让功能型自动驾驶汽车进入真正安全有序发展的快车道。 (方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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