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辑315】新消费陷阱:利用AI造假明星代言

来源:环球网 案例背景: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日益成熟和AI软件的日益普及,利用AI生成图形、文本和视频变得越来越普遍。在消费领域,越来越多的企业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伪造明星代言、过度美化产品、编造顾客评价。如何破解AI消费陷阱是热门话题。案例一:2024年2月过年期间,成都某餐饮企业通过自媒体平台账号发布视频。内容是著名演员孙猛向观众拜年的视频。句子是:“大家好!大家好,我是XX。我谨代表成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祝广大新老客户新年快乐、身体健康、财源广进、龙年吉祥、阖家幸福、健康长寿。”然而,视频由AI合成,未获得孙萌许可。三某某因认为该视频侵犯了她的姓名权、肖像权和声音权,将餐饮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该餐饮公司侵犯了孙女士的姓名权、肖像权、声音权,并判令被告在孙女士账号首页发布道歉声明。涉诉媒体平台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案例二:2026年2月过年期间,著名演员王萌萌发文称自己的头像被AI盗用生成视频,并贴出投诉截图。视频内容为著名演员王某某推广某款数字金融产品,台词是“让我们一起参与下一个财富时代的出现”。律师分析:企业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方式必须重新调整受法律约束,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损害消费者权益。利用人工智能伪造名人推荐会利用名人形象,侵犯被伪造名人的精神权利。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诽谤、诽谤、伪造,侵犯他人形象权。”第1023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姓名等使用许可比照肖像权使用的规定”。自然人的著作权,应当遵守形象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利用人工智能盗取明星形象,明显侵犯了形象权。如果视频中包含可识别的内容我或声音,也会侵犯姓名权和声音权。同时,利用人工智能伪造明星代言,属于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状况”、“经营者采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促销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者可以告知经营者按消费者购买产品或者服务价格的三倍或者不足者加价五百元赔偿”。 500元以上。”明星代言属于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假冒明星代言的人工智能视频,让消费者错误地认为卖家获得了明星的许可,并且产品得到了明星的代言。如果一个c消费者因误会购买商品,有权要求卖家退款。 1篇,补偿你3篇。此外,消费者在维权时应注意保存证据。常见的维权证据包括与卖家的沟通记录、订单、虚假广告的照片、文字和视频、付款记录、产品的收发记录等。 e 中宣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校友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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